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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三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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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0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省部驻唐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4〕25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51号)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人选面向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省部驻唐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选拔,一般从人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相应的下一层次人选中推荐产生。
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选拔;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第二层次人选的选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第一层次人选的选拔。
二、选拔名额
2018年度省下达我市的推荐申报指标为:第一、二层次人选8名。申报过程中,同一单位第一层次人选一般限推荐1人,第二层次人选推荐一般不超过2人。省部驻唐单位第一、二层次人选按照管理权限向各自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三、选拔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解放思想中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近五年内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或领军作用,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一层次人才:
1.在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研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2.在大数据、先进绿色制造、安全清洁高效能源、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现代农业等领域,长期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带头人。
3.国家级奖励前五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原省长特别奖)、省(部)级一等奖前二名一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名一项、前三名两项以上获得者,并有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申报一层次人选未入选的,不得参加二层次评选。
(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二层次人才:
1.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市级奖励的各类人才。
2.获得省部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资助或承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第一主持人。
3.具有硕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内先进的专有技术在我省实现产业化,并在企业或研发机构中占有不低于10%的股权比例的创业型人才。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两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2017年纳税总额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其上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实际留成部分(简称“税收留成”)在全省同行业前列的企业研发、经营或管理部门的各类人才。
四、申报材料
(一)《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或第二)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
(二)《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三)有关证件、证明等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各层次人选证书、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纳税证明、代表性论文等,一律用A4纸复印,须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将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上报核验(复印件不装订,核验合格后按统一格式和样式装订)。
上述申报材料各一份,并附电子文档(Word制作),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表格下载网址:www.hets.lss.gov.cn,点击“公告公示”栏页面下载。
五、选拔程序
(一)填写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规定填写有关材料,逐级上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
(二)申报材料初审
各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按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按属地管理列报)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
(三)组织评审答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初审合格的第一、二层次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省内相关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专家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申报人选须进行面试答辩。
六、相关政策
(一)被确定的河北省“三三三人
厚德载物:
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列入省级人才培养对象,由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在四年培养期内,由省财政向第一层次人选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二层次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认定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时,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申报指标(不含省部驻唐单位);第二层次人选,管理期内优先推荐选拔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优先选派出国培训。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发动,认真宣传,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人才选拔推荐上来。
(二)被推荐人选须为专业技术岗位上在职人员,并主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依据。各部门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拟上报人员要在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三)“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原则上从下一层次人才中选拔产生。凡未列入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上一层次人选。
(四)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特点和需求,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要重点面向我市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推荐选拔人选,创新创业人才不低于分配指标的50%。对在“双创双服”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民营经济领军人才优先予以推荐,并主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依据。
(五)各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一、二层次人选的材料务于4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推荐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谢文平 电 话:0315-2802781
邮 箱:ts2802781@126.com
附件:1.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或第二)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
3.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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