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7-01-01
一、总体安排
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是河北省科技计划体系中重点研发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是在开放环境下开展"互利双赢"的对外科技合作,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本专项旨在通过支持我省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与国外高校、科研机构等深入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民生改善,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广泛、有效利用全球科技资源,解决我省能源、资源、环境、健康等领域重大科技问题和瓶颈技术难题。
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2016--2020)》的相关任务,2017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重点支持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药创制及重大疾病诊治、现代农业等7个优先主题的国际科技项目联合研发。
重点支持与“一带一路”有关国家和中东欧国家开展的联合研发项目;与北京--张家口冬奥会相关的合作研究项目;与友好省州开展的合作研究项目;国家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合作项目;国外先进成熟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完成时能够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采取产学研结合模式,具有产业化应用前景的项目。
 
二、支持重点
优先主题一:新能源关键技术联合研发(指南代码 3010601)
重点支持与美国、英国、以色列、荷兰、加拿大、挪威、丹麦、新西兰、瑞士、意大利、德国等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联合研发风电、光伏、太阳能薄膜产品、地热、智能电网、储能电池等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
优先主题二:先进装备制造技术联合研发(指南代码 3010602)
重点支持与美国、加拿大、德国、以色列、俄罗斯、瑞士、澳大利亚、韩国、意大利等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联合研发高铁动车、工业机器人及应用、数控机床、汽车零部件轻量化、工程机械等高端装备制造关键技术与生产工艺。
优先主题三:电子信息关键技术联合研发(指南代码 3010603)
重点支持与俄罗斯、德国、法国、英国、荷兰、加拿大、意大利、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围绕互联网+、大数据应用、3D打印,智慧城市建设、充电桩与照明一体化、消防物联网等,联合研发关键技术和电子装备。
优先主题四:节能环保技术联合研发(指南代码 3010604)
重点支持与美国、以色列、英国、丹麦、澳大利亚、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联合研发节能减排新技术,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技术,废水回用深度处理技术,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新技术,环境污染监测与防治技术及重大装备。
优先主题五:新材料及应用技术联合研发(指南代码 3010605)
重点支持与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乌克兰、英国、新西兰、奥地利、日本、韩国等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联合研发亚稳材料、石墨烯等高性能新材料和新材料生产新工艺及技术装备。
优先主题六:新药创制及重大疾病诊治技术联合研发(指南代码 3010606)
重点支持与美国、日本、荷兰、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联合研发治疗糖尿病并发症新型药物等新药并形成核心技术;联合研究恶性肿瘤、糖尿病、儿童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临床诊断、监控和治疗新技术;联合研究中药肝毒性和保肝机制。
优先主题七:现代农业关键技术联合研发(指南代码 3010607)
重点支持与美国、加拿大、英国、以色列、瑞典、墨西哥、比利时、荷兰、芬兰、埃塞俄比亚、苏丹、马里、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开展中非杂交谷子联合研究、引进种质资源和优良品种,联合研发农作物节水增产新技术、重度盐碱地改良关键技术、张承坝上森林、草原生态和资源保护技术、农产品和果品深加工新技术、农产品食品安全检测新技术。
 
三、绩效目标
通过我省与国外在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联合研发,引进30余项国外先进技术;培养多个国际科技合作科研团队和百名骨干科研人员;申请和取得一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取得一批优秀科研成果;提升我省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四、项目安排
2017年,本专项重点支持新材料等7个优先主题,择优支持项目32项。其中:新能源4项,先进装备制造5项,电子信息5项,节能环保4项,新材料5项,新药创制及重大疾病诊治5项,现代农业4项。
 
五、申报要求
1、境内外合作双方须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交流实践;就合作项目已签署有正式合作协议书或合作意向书,其内容要涵盖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申请项目的执行期在合作协议书的有效期内。
2、研发内容要符合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关键技术瓶颈问题要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方式解决。
3、外方合作单位应在该技术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掌握项目需要的核心技术、实验条件或关键设备等。
4、合作内容不涉密,可公开,中方单位对合作成果拥有60%以上的知识产权。
5、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3年。 
6、已列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的项目,省级专项不再支持。
 
六、申报材料
1、填报“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 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2、项目名称应为***联合研发(或联合研究),封面“协作单位”填写合作外方单位名称,在申请书正文中要写明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外方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技术优势、双方合作基础。
3、中外双方合作协议或意向书(文本复印件和中文翻译件)须随申报书一起上报,协议中不宜公开的条款可省略。
分享:
搜索阅读更多政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