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7-01-01
一、总体安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农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加快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和精准扶贫,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围绕精准扶贫,选派一批科技人员到我省贫困地区提供科技服务、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为贫困地区培养一批本土科技人员,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奖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开展“六个一”科技创业活动,培育壮大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推进农民增收致富和美丽乡村建设。
 
二、支持重点
优先主题一:“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与培养(指南代码 5030201)
按照科技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文件)的部署,从我省贫困县实际需要出发,选派一批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到受援县提供公益性专业技术服务,或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为贫困地区培养一批本土骨干科技人员和科技特派员,加快科技成果向贫困地区转移转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县域经济发展。该专项申报另行安排。
优先主题二: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指南代码 5030202)
按照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大学生村官中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主题行动的通知》(冀科农字[2014] 22号)的工作部署,继续推进“科技青春•创业富民”农村科技创业主题行动。重点支持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根据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美丽乡村建设的技术需求,实施技术含量高、示范作用强、带动范围广、增收效果显著、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主要类型包括大学生村官创办领办的科技型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产品网店、农业科技超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该专项采用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优先主题一的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以下为优先主题二的相关事项。
 
三、绩效目标
打造一支新型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支持一批大学生村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带动技术、信息、人才、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聚集,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项目安排
专项项目安排总数为25项左右。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大学生村官创办领办的独立法人实体,注册时间为2015年6月1日之前。已获得过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后补助奖励性项目支持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申请人须为省级大学生村官。
(三)所申报的农村科技创业项目已取得了明显的示范带动效果,并对下一年度有明确发展规划和量化目标。
(四)由科技部门、组织部门联合组织申报。
(五)基本条件:
(1)科技型农业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对提升当地特色产业技术水平,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发挥了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0万元以上,或创建了“万元示范田”(每亩纯收入)。 
(2)专业合作社。引进转化先进技术成果,为合作社成员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合作社成员达到10户以上,且创建了“万元示范田”(每亩纯收入)。
(3)农村产品网店。通过电商形式,拓宽了当地农产品、农村文化产品、手工艺品等销售渠道,提升了农村产品经济效益和品牌影响力,上一年度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上。
(4)农业科技超市。以有店面、有队伍、有网络、有基地、有成果、有品牌等为主要模式,将技术、信息、农用物资等整合到科技超市平台,成为可看能及的商品,提高了农民对科技的认知度与接受度。上一年度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上,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50项以上。
(5)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构建了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沟通合作平台,吸引农业科技人员驻站解决农民的技术难题,传授农业知识,开展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长期联络的科技特派员5人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可挂靠其他法人实体。
 
六、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成效证明、大学生村官在申报单位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及主要贡献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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