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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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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01
2018年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一点通
一、要点依据
(一)政策要点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国家级和省级,旨在通过鼓励和发挥骨干企业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带更多企业技术创新。
省工信厅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8日。
(二)文件依据
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
2、《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冀工信科〔2012〕546号)
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冀工信科节〔2018〕232号)
4、其他相关文件等
二、条件标准
(一)国家级示范企业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3)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4)已认定为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5)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6)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7)原则上应获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
2、认定标准
(1)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
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
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3)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
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5)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
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减排降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6)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
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二)省级示范企业
1、基本条件
(1)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3)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有中方控制权;
(4)已认定为市级以上(含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5)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6)近三年内应取得一项以上已受理发明专利并已进行成果转化实施;
(7)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
2、认定标准
(1)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
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地方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
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新产品、新技术(工艺)开发能力强,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3)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
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已形成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利润率逐年增加,新产品产值率保持在30%以上。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5)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和示范作用
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在增加品种、提高质量、节能减排、提高效益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6)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
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四、程序材料
(一)认定程序
1、国家级示范企业
企业申请 → 市工信会同市财政审查、推荐 → 省工信会同省财政审查、推荐 → 工信部会同财政部审查、组织专家初评、必要时实地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 公示 → 授予“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2、省级示范企业
企业申请 → 市工信会同市财政审查、推荐 → 省工信会同省财政审查、组织专家评审 → 公示 → 授予“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二)申报材料
1、国家级示范企业
(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5)基本条件及认定标准的所有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7)材料真实性声明
2、省级示范企业
(1)《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5)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B107-1)
(6)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B107-2)
(7)技术创新成果鉴定证书
(8)省级及以上新产品鉴定证书
(9)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证明
(10)发明专利证书或受理、公示证明
(11)基本条件及认定标准的所有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13)材料真实性声明
3、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职能部门公开数据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准。
(2)市工信于6月8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两份);汇总表、推荐函(一式两份)报(寄)送省工信厅。
五、扶持政策
优惠政策与资金支持等,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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